为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保证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学校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进行预外审。
一、预外审范围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二、预外审送审程序
1、通过本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于预答辩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学位论文到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将论文送校外专家(至少三位)审核,审核意见一般在三周内反馈至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并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将校外专家的审核意见通知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研究生。
3、首次及以上预外审若有一位及以上校外专家对论文的总体评价为“不合格”的博士学位论文,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修改。修改完成后,写出书面修改说明,经导师审核确认,报所在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重新组织论文送审。
4、首次预外审若有一位及以上校外专家审核认定须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的博士学位论文,可根据评阅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第二次及以上若有一位及以上校外专家审核认定须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的博士学位论文,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修改。修改完成后,写出书面修改说明,经导师审核确认,报所在分委员会审批。首次有“较大修改”的博士学位论文,经所在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再次返回原校外专家审核。第二次及以上有“较大修改”的博士学位论文,经所在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重新组织论文送审。
5、预外审评审结果中至多有一个“较大修改”的博士学位论文,需同时至少有一个“优秀”,可向所在分委员会提出复议,由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通过者可提交毕业申请。
6、全部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没有异议且至少一份总体评价为“良好”或者“优秀”,方可提交毕业申请。若预外审评审结果均为“合格”,需由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通过者可提交毕业申请。
7、同等学力博士参照执行学校规定,学位论文至少送审5位专家。
三、送审论文要求
送审博士学位论文须为隐匿所有个人信息的pdf版论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