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提高我院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在参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特对博士预答辩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第一、博士预答辩申请在博士论文提高会完成三个月后可提交。博士论文提高会由各二级学科点负责完成。
第二、博士预答辩每年安排两个批次,分别需在5月1日前、11月1日前提交申请。提交预答辩申请时,需提交以下三个材料,否则申请不予受理:1、经导师同意签字的博士预答辩申请;2、导师签字后的纸质版学位论文成稿和电子版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的规定撰写。3、已经正式发表的两篇cssci期刊论文原刊(其中最多一篇清样)。
第三、博士预答辩时间为每年5月底、11月底之前两个批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院网站公示。预答辩不通过者需重新提交申请参加下一批次预答辩。
该规定自2022年2月1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预答辩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同等学力博士参照此文件执行。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