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经2013年10月17日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招生宣传,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尽可能地招收更多的211工程学校的学生。
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实行研究性教学,不断丰富授课内容,提高授课深度,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优化课程体系,进一步实现课程组教学制度的规范化。今后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中只提交3篇代表作即可。
三.强化导师负责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学术指导。进一步完善导师评价机制,对外审专家评价论文为c、d的论文、或在国务院学位办的抽检中不合格的论文,将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处理规定》和国务院学位办相关要求执行。
四.严格中期考核制度。在学院统一组织开题时,凡是选题和论证不符合学位论文要求的开题报告,将在下一年度重新开题。
五.严格预答辩环节。选题前沿性不够、创新性不强、研究方法过于简单、论文结构缺乏逻辑性等的论文将重新进行预答辩。
六.实行博士学位论文100%盲审制度,严把学位论文关。进一步加强学术规范建设。博(硕)士学位论文的文字重合比(经人工认定)超过30%,将取消当年度答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