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方式:
专家组审核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并进行匿名打分,按照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初试和复试的考核人员名单;以网络面试考查形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考核内容:
初试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采用远程网络方式,外语水平考核语种为英语,专业课考核科目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专业课考核中,考生在题库中抽取2道作答,外语水平考核中,考生在题库中抽取1道作答,口头作答时间各不少于10分钟,现场考官将根据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评分。
复试为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分值计入复试成绩,测试语种为英语;复试小组在考察考生专业水平的同时,须加强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
3.拟录取排名:
录取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初试成绩(外语水平考试、专业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个部分占比分别为30%、30%和40%。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录取。专业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专业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招生名额:
本单位计划招收普通博士研究生8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29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7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人(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3人,党史党建2人),本计划原则上招收非辅导员不超过2人,本校生源不超过1人。其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含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联合培养1人;党的建设专业含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联合培养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5.录取办法:
依据各报考类别分别按照一级学科进行排名,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允许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及更换导师)。
6.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监督电话:0531-88366586)
7.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研究生入学后进行。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