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学期第十周至第十三周,研究生院组织专人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千佛山校区、趵突泉校区和青岛校区研究生课程1865课次,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整体情况良好
各教学和培养单位教学工作进展良好,课堂教学井然有序,教学秩序检查未发现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情况,研究生课程教风、学风良好。
二、发现的问题
(一)11月13日下午5-6节,体育学院“体育学原理”课程上课地点无人上课。经与学院沟通落实,因任课老师有事,临时更换上课时间地点, 未及时报备学院。
(二)11月14日下午5-8节,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康复工程”课程上课地点无人上课。 经与学院沟通落实,因任课老师参加会议调整上课时间,报告学院并按调整后时间上课, 学院未及时报备。
(三)11月29日下午5-6节,土建与水利学院“损伤力学”课程上课地点无人上课。 经与学院沟通落实,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去工地现场参观学习,未及时报备学院。
三、改进的要求
为保障研究生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各培养单位应重视课程日常教学检查和评估,细化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研究生教学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一)进一步完善请假和调停课制度。教学工作应严格按照课程安排、学期校历和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不得随意变动。任课教师因故不能按计划上课时,须提前向开课单位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调课或停课,调停课后要及时补课。各培养单位应定期汇总报送调停课记录表。
(二)教学临时变动务必及时报备。在教学过程中,如果需要以实验、上机、外出调查、现场教学等课堂外教学形式进行,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将教学计划报备培养单位。阅读文献、查阅资料等研究生可利用课余时间自行完成的学习过程,不得占用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如上课前或上课期间遇临时变动或突发情况,无法在原定时间地点进行教学,应及时通知研究生,并将教学临时变动情况报备培养单位。
下一步各单位应切实做好课程教学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将教学检查结果作为授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考核依据。今后学校将继续进行教学秩序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将定期公布,作为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及重点课程建设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