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山大研字[2018]87号文)要求,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争创国际一流的科研成果,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学术兴校”发展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开展第二届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以下简称“学术之星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等详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附件1)。
二、时间和工作安排
1、“学术之星奖”评选活动启动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推荐截止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明德楼b301室),电子版发送至pyb@sdu.edu.cn。
(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推荐表》(附件2)。
(2)代表性科研成果(不超过3项)证明材料。
三、相关说明与要求
1、科研论文须于2019年11月8日前正式发表;发明专利须于2019年11月8日前已完成成果转化,学术之星奖是山东大学研究生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体现,请勿将清样等非正式发表的成果作为证明材料。
2、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4、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