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放假时间为2014年4月5日—4月7日。为确保安全,现将清明节期间研究生安全稳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清明节期间要把研究生安全工作抓好落实,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保证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保持信息联络畅通,如遇到重大问题和特别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
二、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研究生中开展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防范意识,强化研究生安全教育,尤其要增强研究生防火、防盗、防意外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教育研究生注意往返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确保安全按时返校。
三、做好研究生安全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准确掌握研究生情况,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持与研究生导师联系,关心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研究生请销假制度,研究生离校需请假。对未经批准离校或不按期返校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严肃处理。
四、掌握研究生离返校情况并按时上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研究生返校情况于2014年4月8日上午10点前发送邮件至,联系电话:6997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放假前要把本通知传达到全体研究生,相关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持手机畅通,确保清明节假期安全稳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