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3日下午,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敬东来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了题为“民主、自由、人权问题与中国的政治改革”的报告。报告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厅举行,由院长周向军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和博士生、研究生听取了报告。
刘敬东主要讲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中国与美国:民主自由人权观的基本分歧与矛盾冲
突。他具体从民主、自由、人权的基本涵义,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民主、自由、人权的基本立场,中国民主、自由、人权事业的重大成就,中美的矛盾冲突与我们的基本态度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第二个问题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他认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中国的政治改革,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基本原则。其中,改革应以党的改革、人大改革、 政府改革、司法改革为主要内容,并使四者相互促进。第三个问题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他强调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标志,是中国公民享有基本自由与基本人权的根本保障。只有强有力地建构以法治原则为基石的民主政治,中国才能实现由传统到现代的历史性跃迁,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才不会偏离社会正义的目标。此后,刘敬东就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答。整个报告中,刘敬东旁征博引,深入浅出,给与会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
最后,院长周向军总结了刘敬东的这次报告,他指出刘敬东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的科学方法研究问题,为我们提供了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思考问题的范例,并提倡全体师生学习刘敬东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态度、富有创新的话语体系。
(作者/房红丽、姜莉莉 责任编辑/孙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