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现将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推荐。并请根据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14年3月5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中心校区明德楼a429),联系电话:64931,电子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择优推荐上报。
党委宣传部
2014年1月6日
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 30 周年
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各省(区、市)分会、有关高校及相关单位:
2014年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努力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发展,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决定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会员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自1984年3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学术专著(不含教材和编著的作品)、在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术论文、被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领导机关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选题应为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大的学术创新贡献;或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作品是作者本人长期积淀形成的代表性、经典性学术精品力作,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里程碑意义,适合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人才培养的必读篇目。
4.作品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方法科学,文风朴实,语言流畅;并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评选办法
1.各省(区、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分会和教育部直属高校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初评、进行推荐。其中,各省(区、市)分会推荐参评的著作限5部,论文限10篇,研究报告限3篇;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参评的著作限2部,论文限2篇,研究报告1篇。具体初评和推荐办法各单位自定。
2.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在各单位初评和推荐的基
础上,依托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分别评出优秀著作、优秀论文和优秀研究报告,予以公示和表彰。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1.每项成果申报均需填写《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版和参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原件等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如无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各单位完成初评、报送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
3.推荐材料报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北师大本科生工作处),邮编:100875。
北师大联系人:王洛忠 联系电话:010-58807980
思政司联系人:宋刚 联系电话:010-66096672
附件:《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表》
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申报表.doc